📢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正式啓動!
分享你對 $ERA 項目的獨特觀點,推廣ERA上線活動, 700 $ERA 等你來贏!
💰 獎勵:
一等獎(1名): 100枚 $ERA
二等獎(5名): 每人 60 枚 $ERA
三等獎(10名): 每人 30 枚 $ERA
👉 參與方式:
1.在 Gate廣場發布你對 ERA 項目的獨到見解貼文
2.在貼文中添加標籤: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,貼文字數不低於300字
3.將你的文章或觀點同步到X,加上標籤:Gate Square 和 ERA
4.徵文內容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創作方向:
ERA 項目亮點:作爲區塊鏈基礎設施公司,ERA 擁有哪些核心優勢?
ERA 代幣經濟模型:如何保障代幣的長期價值及生態可持續發展?
參與並推廣 Gate x Caldera (ERA) 生態周活動。點擊查看活動詳情:https://www.gate.com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69。
歡迎圍繞上述主題,或從其他獨特視角提出您的見解與建議。
⚠️ 活動要求:
原創內容,至少 300 字, 重復或抄襲內容將被淘汰。
不得使用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和 #ERA# 以外的任何標籤。
每篇文章必須獲得 至少3個互動,否則無法獲得獎勵
鼓勵圖文並茂、深度分析,觀點獨到。
⏰ 活動時間:2025年7月20日 17
深潮 TechFlow 消息,6 月 19 日,《人民法院報》刊登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文章,文中指出虛擬貨幣具有相應的財產屬性,在司法實踐中已基本形成共識。對需要退賠被害人損失或予以沒收的,爲平衡處置涉案虛擬貨幣需求與內地監管政策,可以探索在人民銀行、外匯管理等部門備案、監管下,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,在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合法的司法管轄區,如香港,通過合規持牌交易平台,將虛擬貨幣按照市場價格兌換爲法定貨幣。對被用於犯罪且存在危害國家安全、公共利益的虛擬貨幣,如隱私幣,可發送至“黑洞地址”,予以銷毀,永久退出流通。